二十四節氣
根據視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黃經)將全年劃分為24個節令的總稱。中國先人通過觀察太陽周年運動,認知時令、氣候、物候等方面變化規律所形成的知識體系和社會實踐。起源于黃河流域,是中國古代獨特的創造。
形成過程
二十四節氣的形成經歷了從萌芽期、發展期到定型期三個發展階段。分、至的確定是二十四節氣形成的萌芽階段,根據今本《夏小歷》的記載推斷夏代人們已通過有意識地天象觀測、物候觀察等手段初步形成對于節氣的認識,至遲到殷商時期,已經可以確定分、至了。分、至的出現表達了人們對于季節的感知與認識,是后來形成的二十四節氣與農耕生活的緊密關系的基礎。但這一時期,由于觀測技術尚掌握在特定的人群手中,而且受“經天授時”觀念的影響,分、至的出現事實上更多地表達“天命”。
至遲到西周時期,春分、秋分、冬至、夏至已經存在,并逐漸確定了立春、立夏、立秋和立冬,合稱“八節”。八節的時間模式基本上表明了年度時間內的自然變化過程,后世人文性的節日在時間上基本上沿襲四時八節這一時間框架。發展中的節氣在天時的基礎之上,逐漸表現出與社會生活的密切聯系,是二十四節氣形成的發展階段。
二十四節氣一般認為在秦漢之前便已形成,確切的文字記載以漢代為準,至遲不晚于西漢基本定型。而在從八節向二十四節氣的發展過程中,物候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二十四節氣在起源、發展到定型的過程中與中國傳統的月令系統的變化以及自然物候知識的發展緊密關聯起來,遂使得月份、節氣和物候逐漸配合成為中國傳統歷法中的重要部分。歷史上曾有過“驚蟄”放在“雨水”之前,“谷雨”放在“清明”之前的時期,這種名稱順序變化實際上是古人主動應對氣候變化的一種反映。以節氣的開始按天文、物候和農業生產的季節性賦予有特征意義名稱。
劃分方法
二十四節氣反映了太陽的周年視運動,所以節氣在現行的陽歷中日期基本固定,上半年在6日、21日,下半年在8日、23日,前后不差1~2天。中國古代沿用至今的農歷把節氣稱“氣”,每月有兩個氣:前一個氣叫“節氣”,后一個氣叫“中氣”。二十四節氣同農歷閏月的安排有著密切的關系。在農歷中,以“立春”為24個節氣的第一個節氣。各月的中氣必須在農歷的該月出現,如“雨水”必在正月出現,沒有“中”氣的月,作為閏月。但“節”氣則可以在農歷的本月或上1個月出現,如“立春”可以在正月或臘月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