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社
前身是1923年北京的新月社,先以聚餐會形式出現,后來發展為俱樂部。參加者有梁啟超、胡適、徐志摩、余上沅、丁西林、林徽因等人。社名是徐志摩依據R.泰戈爾詩集《新月集》而起,意在以“它那纖弱的一彎分明暗示著,懷抱著未來的圓滿”(徐志摩《新月的態度》)。1925年10月至1926年10月,徐志摩接編《晨報副刊》,辦《詩鐫》《劇刊》,撰稿人多數為新月社成員。他們提出“理智節制情感”的美學原則和詩的形式格律化的主張。聞一多、徐志摩和朱湘是創作上成就較大的詩人。1926年秋,北伐戰爭進入高潮,新月社成員有的南下,有的出國,俱樂部的活動遂告終止。1927年春,原新月社的骨干胡適、徐志摩、余上沅等人籌辦新月書店,1928年3月創辦《新月》月刊,新月社的活動由此正式開始,參加的成員還有羅隆基、梁實秋、潘光旦、儲安平、劉英士、張禹九、聞一多、邵洵美等人。除《新月》月刊外,新月書店還編輯出版了“現代文化叢書”及《詩刊》、《新月詩選》等。1931年11月,新月社的發起人和骨干徐志摩墜機身亡,該社活動日衰。1933年6月,《新月》雜志出至第4卷第7期后??瑫隇樯虅沼^接收,新月社便宣告解散。
新月詩人的詩集有:聞一多的《紅燭》《死水》,徐志摩的《志摩的詩》《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朱湘的《夏天》《草莽集》《石門集》,于賡虞的《晨曦之前》《魔鬼的舞蹈》《孤雁》《落花夢》,劉夢葦的《青春之花》《孤鴻》,邵洵美的《天堂與五月》《花一般的罪惡》《詩二十五首》,陳夢家的《夢家詩集》《鐵馬集》《夢家存詩》,方瑋德的《韋德詩文集》,朱大枏的《災梨集》(與人合集)等。
新月詩人的創作遵循“健康與尊嚴”(徐志摩執筆《新月的態度》)的原則,在自覺探求詩歌形式和體制方面,追求藝術的醇正和純粹(陳夢家《新月詩選·序言》)。1926年5月13日,聞一多在《詩鐫》上發表文章《詩的格律》,提倡新詩的音樂美、繪畫美、建筑美,這就是著名的“三美”理論,即“新格律詩”理論。聞一多、徐志摩等人對于新詩形式的試驗和理論探求影響甚大,其他新月詩人以此為中心,在音節、押韻、詩體等形式和技巧運用方面,也都做了多方面試驗,講求格律、節奏、勻整,因而在新詩格律和形式的探索上取得了重要成就,在現代詩歌史上產生了深遠影響。
20世紀30年代,文學史家趙景深、陳子展、朱自清等人把新月詩派稱作格律詩派或西洋律體詩派。新月詩派雖是非常講求格律和形式的詩派,但并非只為追求形式而形式,其音節、韻律、節奏的運用和試驗,往往以注重詩的情緒要素為前提。新月社還于1926年推行國劇運動,創辦了國立北京藝術專門學校(后改為國立北平藝術專科學校)戲劇系,并在《晨報副刊》上開辟《劇刊》周刊,匯編了《國劇運動》一書,主張在新文學戲劇運動中借鑒傳統的中國戲劇藝術。新月社還介紹了W.莎士比亞、H.易卜生、奧尼爾、波德萊爾、勃萊克等西方各種流派作家及西方現代詩人。他們的這些藝術活動、介紹及創作實踐,對于新文學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