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石之變
中國明朝明英宗南宮復辟后,石亨、曹吉祥二人因功受寵而專橫跋扈,相互勾結、圖謀叛亂的事件。
重登皇位的朱祁鎮將年號景泰八年改為天順元年(1457),并立即對景泰朝的部院大臣展開清算,于謙、王文等被殺,其余或充軍或罷職或被貶,而對徐有貞、石亨、曹吉祥等所謂功臣則滿懷感激,大加封賞。 左副都御史、翰林學士徐有貞升兵部尚書兼內閣首輔,晉爵武功伯,賜勛號,子孫世襲指揮使,賜免死誥券并追封父祖三代??偙?、武清侯石亨晉封忠國公兼理后軍都督府事,子孫世襲爵位,贈歲祿、賜勛號、賜免死誥券并追封父祖三代。石亨之侄石彪封定遠伯。司禮監太監曹吉祥之嗣子曹欽封為昭武伯,子孫世襲,侄曹鉉、曹鐸、曹?皆封官都督。其余參與“奪門之變”的人等也各有封賞。
躋身高位的徐有貞、石亨、曹吉祥等人開始把持朝政、恣意妄為。他們先是慫恿明英宗下詔殺害了于國有大功的于謙等人,然后構陷、排擠朝中的正直、有識之士,安插自己的親信密友。在石亨、曹吉祥等人的運作下,冒功濫職奪門之功者幾至數千人。 明英宗復辟之初,對徐有貞頗為信賴,常與之密談。太監曹吉祥心生嫉妒,他利用身在大內、皇帝近侍的特殊身份,成功地離間了明英宗與徐有貞的君臣關系。天順元年七月,徐有貞被貶往云南金齒(今云南保山)為庶民。徐有貞被排擠后,石亨、曹吉祥二人更加有恃無恐,越發專橫跋扈,勢焰極為囂張。他們不僅享樂奢靡、攬權納賄、大力培植私人勢力,還豢養私人武裝、貪贓枉法、以強凌弱,所做壞事不可勝記。
石亨、曹吉祥等人貪得無厭、無法無天,逐漸引起明英宗的不滿與反感,他開始逐漸疏遠二人,轉而親近、重用正直的內閣學士李賢。在李賢的輔佐下,明英宗開始自操威權,逐步消除石亨、曹吉祥二人的在朝勢力。二年,明英宗罷免石亨親信陳汝言的兵部尚書之職。三年,將私置違禁衣物、私役軍士、強奸民女、禁死軍士、欺侮親王的石亨之侄石彪下獄,斷了石亨的左膀右臂。四年正月,將石亨下獄。二月,石亨暴死于獄中,石彪被斬棄市。
石氏集團覆滅后,曹吉祥集團感覺即將大禍臨頭,惶惶不可終日。曹吉祥嗣子曹欽密謀篡位,私下招募謀士與家丁,孤注一擲,發動武裝政變。政變被平息,曹吉祥集團覆滅。 曹石之變是明朝中期朝廷高層爭權奪利的體現,是土木之變后明廷高層權力調整的延續。曹石之變后,明朝進入了平穩的發展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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