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樹分類法
按照茶樹形態分類法確定的系統,茶樹屬于被子植物門(Angiospermae)、雙子葉植物綱(Dicotyledoneae)、山茶目(Theales)、山茶科(Theaceae)、山茶屬(Camellia),屬分為亞屬、組、系、種、亞種、變種等。
自瑞典博物學家C.林奈[注]于1753年將茶樹定名為Thea sinensis?Linn.起,對茶樹的分類一直存在著學術爭議,茶樹先后曾有20多個學名,直至1935年的國際植物學會上將Camellia sinensis(L.)O.Kuntze規定為茶樹的學名,茶樹在植物學上才有了明確的分類地位。會議還決定把茶屬歸入山茶屬后成立單獨的茶組。至此,茶樹學名得到大多數學者的認同,分類的爭議主要聚焦于種以下的變種上。
茶組植物的形態學分類主要是從各個茶組植物的花、果實、種子等生殖器官,兼顧樹型、葉片等營養器官來進行研究。1958年,英國植物學家T.艾登[注]將茶樹分為3個變種:茶(var.?sinensis)、阿薩姆茶(var.?assamica)和柬埔寨茶(var.?cambodia)。1971年,蘇聯茶樹育種家將茶樹分為2個地理亞種、10個變種:茶(ssp.?sinensis)包括日本茶、茶和大葉茶3個變種;阿薩姆茶(ssp.?assamica)包括阿薩姆茶、老撾茶、那伽山茶、馬尼坡茶、緬甸茶、云南茶和錫蘭茶7個變種。1981年,中國專家莊晚芳等認為茶樹分類的范疇是介于種以下、品種之上。它既不同于一般的植物分類,也不同于茶樹品種分類,但兩者有密切聯系。根據茶樹類型間的親緣關系、利用價值和地理分布,認為所有茶樹都是一個種——茶(C. sinensis),同時根據種內個體之間的差異程度,在種之下分為2個亞種、7個變種。同年,中國張宏達將茶樹分為17個種、3個變種,1985年又修訂為37個種、3個變種。1992年,中國閔天祿在張氏分類系統基礎上,又歸并為12個種、6個變種。2000年,中國陳亮等以子房室數、花柱分裂數和子房茸毛的有無、花冠大小、樹型、枝葉形態等形態學為依據,提出將茶組植物分成大廠茶(C. tachangensis)、大理茶(C. taliensis)、厚軸茶(C. crassicolumna)、禿房茶(C. gymnogyna)和茶(C. sinensis),在茶下再分阿薩姆茶(C. sinensis?var.?assamica)、白毛茶(C. sinensis?var.?pubilimba),共5個種、2個變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