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菊獎
評選范圍為非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非京劇界而對京劇事業有重要貢獻的海內外社會各界人士及企事業單位、團體。獎勵對象包括:在舉辦有重大影響的京劇活動中發揮重要作用或有巨大貢獻者,在國內外對宣傳和普及京劇藝術作出特殊貢獻者,對京劇教育事業和京劇人才的培養有重大投入、成績顯著者,對京劇演出團體的基本建設、劇目創排或研究機構的科研項目有重大贊助者,對培養京劇觀眾、擴大京劇演出市場有突出成績者等。首屆金菊獎由文化部振興京劇指導委員會和中國京劇藝術基金會主辦,于1995年11月在首屆中國京劇藝術節期間頒發。獲獎的先進個人有陳廷驊、楊祥波、張雨文、李和聲、金如新、錢江、李有強、張宇、黃坤、周亦卿夫人、何鳳儀、李福新。獲獎的先進單位有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北京電視臺、上海電視臺、北京市旅游事業管理局、寶山鋼鐵集團公司、江蘇省揚子江藥業集團公司、天津華聯商廈、北京大學振興京昆協會、北京市京昆振興協會。
第二屆金菊獎由第二屆中國京劇藝術節組委會于1999年1月10日頒發。獲獎的先進個人有張學書、李有強、趙培忠、魏莉莎(Elizabeth Wichmann)、楊叔予、曲福松、陳文秀。獲獎的先進單位有中國有色金屬進出口總公司、北京市東城區文化館、北京軍區工廠局出租汽車培訓學校、天津市和平區文化宮、河北省群眾藝術館、江蘇省揚子江藥業集團公司、成都《商報》社、重慶市京劇愛好者協會、昆明市群眾藝術館。
第三屆金菊獎由文化部振興京劇指導委員會和中國京劇藝術基金會主辦,于2001年12月在第三屆中國京劇藝術節期間頒發。獲獎的先進單位有:中央電視臺戲曲音樂部、哈爾濱制藥集團第六制藥廠、云南紅河實業有限公司、將軍煙草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國際京劇票房、北京國際票房、南京市商業銀行、南京市廣告公司、上海東方電視臺《東方戲劇》欄目、廣東京劇藝術促進會、外交部京劇學會、新聞界京劇俱樂部、天津五市政治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蘭州職業技術學院。獲獎的先進個人有:潘寒操、劉恩良、張寶德、史艷芳。